受賄3574萬余元,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于華偉受審
1月15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jīng)理于華偉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24年,被告人于華偉利用擔任省財政廳經(jīng)建處處長、企業(yè)處處長,省投資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jīng)理,省建投公司、省鐵投公司、合安高鐵公司、廬銅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公司經(jīng)營、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574.966萬元(其中1870萬元未遂)。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于華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于華偉進行了最后陳述,并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近親屬、部分工作人員等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安徽紀檢監(jiān)察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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